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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到古代中國的性觀念,我們的第一印象就是“封建保守”。其實,中國可謂是性學的“老祖宗”了。《詩經》的“求君不得,寤寐思服”是膾炙人口的情詩,《素女經》《玉房秘訣》對兩性的描寫細致入微,也有大量的生理保健知識。我國的性觀念和性文化一直秉承著自然規律,只是,這些書籍在宋代的“順天理滅人欲”的影響下被打成了禁書。

“食色性也”,遠古時期有著“性崇拜”,大家對性、對生殖器很迷茫,只是覺得很神奇,也留下了很多的性文物。到了漢唐時期,所謂“臟唐亂漢”,當時的性觀念非常開放,沒有什麽約束,婚姻連輩分都分不清。比如一些宮廷歷史中,父親娶了兒媳,兒子娶了爸爸的小老婆等等,類似的故事太多了。

到了宋代,朱熹提倡“程朱理學”,要求“順天理滅人欲”。人不能為所欲為,要順天理而行。在性上面,理學講究“性為後也,非為色也”,兩性不是為了享受,而是為了傳宗接代。“好女不嫁二夫”等等一系列雙重道德觀念應運而生,包括“ 必利吉 裹小腳”。

女性“裹小腳”最初是為了滿足男人的一種偏好,越來越演變為一種限制婦女行動的手段,由於裹腳行動不便,女人只能“大門不出二門不邁”,沒有辦法尋找愛情,更不可能出軌。“女德”對女人的要求非常嚴格,但對男人特別是有權有勢的男人就沒有約束,花天酒地,胡作非為,雙重標準可見一斑。

到了清代,統治者是少數民族,這些禁欲的思想也傳承下來,康熙年間要求滿族婦女不許纏足,她們也要騎馬打仗,但越來越被漢族同化,開始纏足,直到清代末期才有人發起了“解放天足”的運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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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echongxij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